2014-3-18
盛宇家纺集团作为家居家纺常需品生产企业,盛宇家纺集团时时以法律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做到不欺不诈,诚实守信经营。为了贯彻落实新《消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盛宇家纺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知》,要求各专卖店做好学习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求认真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和执行力。
重点组织学习新《消法》与老《消法》变更的条款,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自律性,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二是要求贯彻落实新《消法》,以人为本,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着重解决用户投诉的热点问题,把用户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三是要求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规范营销宣传,规范业务开通流程,落实用户消费提醒工作,切实维护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盛宇家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曾上教强调新《消法》的出台,对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消法》,吃透内容,领会内涵,切实做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明确企业责任。
遵照公司文件精神及曾上教董事长指示,营销系统迅速组织销售人员、代理商负责人及专卖店店长进行集中培训,他们邀请知名专家授课,对新《消法》内容逐条理解、逐句分析,针对新《消法》提出的新要求进行讨论,使每位销售人员都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对于新《消法》的亮点,盛宇家纺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曾上潮归纳了五点:
一是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规定,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了商品和服务“三包”规定,加大了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规范了经营者使用格式合同条款,依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财产权、健康权、知情权。
二是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着力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问题。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经营者召回缺陷商品的义务,特别是该规定打破了只有汽车单一商品实行召回的局限,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明确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利器;强化广告经营、发布各方的责任。
三是规范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新《消法》规定网络、电视等非现场购物,以及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必要的信息;规定除了一些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了经营者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等民事责任。这些新规定,针对性、操作性强,解决了新形势下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新《消法》赋予了行政部门对缺陷商品和服务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篡改生产日期,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处理措施的,都规定了行政责任。
五是明确消费者协会性质和职能,更加注重发挥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作用。新《消法》明确了消费者协会性质,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明确消费者协会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能,增加和修改了消费者协会职能,特别是增加了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
为把新《消法》有效地应用到实际经营中,集团公司董事会要求全国各经销点自2014年1月份按照《新消法》要求进行服务,为落实《新消法》预热,使消费者提前享受到《新消法》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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