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8
9月13日,由苍南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小组莅临盛宇集团,对该集团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小组成员听取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曾上教对集团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所做工作的汇报,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查看了相关台帐,对高学历人数、近三年高科技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对,严格按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四个方面逐项打分。经综合评定,盛宇集团获得89分的高分,顺利通过苍南县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相关部门于近期将审核材料上报省、部委审核。到记者发稿时止,已通过省级审核。
据悉,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25%降至15%。(盛宇集团:郭岩科)
盛宇动态